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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郎公司起诉降央卓玛获赔25万元只因西海情歌被侵权张信哲

2022-07-27 17:34:53  战旗娱乐网

刀郎公司起诉降央卓玛获赔25万元 只因《西海情歌》被侵权

“我正在等待白雪皑皑的山顶上的温暖的春天,等待高原上的冰融化之后那只孤雁归来……”许多人可能听过这首歌,但我没有听过不知道最初的创作者是谁?是江阳卓玛还是刀郎? 4月27日,记者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此案。案件的起因是北京阿雅拉郎音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江永卓马之间就侵犯作品表演权的纠纷。双方之间的纠纷源于一首歌“西海情歌”。 ”。

刀郎状告央卓玛

未经许可就唱了《西海情歌》

“刀郎”的真名叫罗琳。他是“西海情歌”和“手掌温柔”两首歌的版权持有人。同时,他还授权两首歌的版权归一家名为Ah Ya La Lang音乐文化公司的公司所有。 。

央卓玛的艺名是姜阳卓玛。在未经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他在九江体育中心举行的音乐会上演唱了《西海情歌》和《棕榈的温柔》。

阿亚拉郎音乐文化公司表示不知道演唱会组织者的身份,但姜勇卓玛说,演唱会的组织者是江苏的一家公司,但没有提交任何证据证明这一事实。

四川省天府新区成都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案的表演是现场音乐会,应有相应的表演组织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组织表演。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缴纳报酬的人,表演组织者当然也应当对表演者承担侵权责任。权利人。

但是,该案没有证据显示有关九江表演组织者的信息。对于阿亚拉郎音乐文化公司而言,侵权行为的外在表现是,姜勇卓玛未经许可演唱了所涉及的作品,没有获得演出组织者的同意。在信息方面,阿亚拉沃音乐文化公司直接主张对江永卓玛和没有错;并且有关表演组织者信息的证据显然更接近江永卓玛,江永卓玛主张接受组织者参加演出的安排,组织者应承担侵权责任。这应该通过证明来证明。 ,但是江永卓玛对此只作了口头答复,他应承担未能提供证据证明表演组织者信息的不利后果。因此,江永卓玛决心承担侵权责任,并赔偿阿亚拉郎音乐文化公司的经济损失和经济损失。合理费用总计超过25万元。

法院认为,案件根据证据的距离,将举证责任向表演者证明表演组织者的信息,减轻了举证难度,降低了权利人的维权负担。表演者未提供证明表演组织者的证据的,应当由表演者直接向权利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综合考虑和分析表演者和作品的受欢迎程度,音乐会的规模以及赔偿和判决总额超过25万元的因素,突出了法院对原创作品的严格保护和严厉制裁侵犯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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